枫桥善治|“舜峰赋绿送法典,山涧枫桥护青绿”——东安法院大庙口法庭走进舜皇山景区开展生态普法
2026-11-05 11:08:4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 | 点击量:503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伍颖惠)为深入推进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,大庙口法庭紧扣“一庭一策”工作部署,依托舜皇山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,用心打造“舜峰赋绿 山涧枫桥”司法品牌,推行巡山护绿、巡村解纷、巡企护航“三巡”工作法。近日,法庭干警走进舜皇山景区,开展“送法入企”生态普法活动,将生态法治服务直送景区经营一线。

在景区开发公司办公室,法庭干警与企业管理人员围坐座谈,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立法背景、体例框架以及文旅经营主体关切的重点制度开展精准宣讲。干警介绍,该法典是我国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之后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也是世界首部以“生态环境”命名的法典,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入法典化新阶段。结合舜皇山景区文旅开发、资源管护实际,干警聚焦三大核心内容细致解读:一是严守生态优先底线,依托生态保护红线、自然保护地管控等制度,为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划定刚性边界,景区项目建设、设施布设必须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;二是坚持预防为主、系统治理,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、环境影响评价、排污许可、监测监管等制度,前移管控关口,督促景区在餐饮住宿、污水收集、垃圾清运等日常运营环节,落实常态化管控,从源头防范生态风险;三是压实生态损害修复与赔偿责任,系统规范生态修复、损害赔偿规则,明晰不同法律责任衔接路径,企业一旦造成生态环境损害,除承担行政责任外,还将依法承担生态修复、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。

座谈交流环节,企业管理人员围绕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经营活动边界、开发管控要求等问题提出疑问。干警对照法典条文,结合本地生态司法实践逐一解答,并建议企业健全内部环保管理制度,规范留存环境监测台账,常态化组织员工开展生态法治培训,将环保合规要求嵌入景区运营全流程。

“这次宣讲把我们心里的疑问讲透了,厘清了经营中的环保责任边界,对景区规范化管理帮助很大。”听完宣讲,景区管理人员深有感触地说。

生态普法不能止于单次宣讲,重在构筑生态保护前置预防防线。大庙口法庭将持续擦亮“舜峰赋绿 山涧枫桥”品牌,用好“三巡”工作法,推动生态普法、矛盾化解、司法建议延伸至山林、景区、企业一线。

下一步,东安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景区、进企业活动,统筹生态司法保护与多元解纷,做实前端普法、源头预防,以有温度、有力度的生态司法守护舜皇山绿水青山,为辖区生态文旅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。

责编:左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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